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等)
2007年07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合同生效以来的第四次分红。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2.80元。
本基金已于2007年7月13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2007年7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预告》。
截止2007年7月13日,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3.0083元,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725元。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网址:www.jysld.com或www.bocomschroder.com;客户服务热线:021-61055000)。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七月十七日
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场内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保证基金资产的有效运作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1月25日发布公告,自2007年1月26日起暂停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常申购和转换入业务。
为了满足投资者的需要,本公司决定自2007年7月18日起恢复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日常申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或www.bocomschroder.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1055000)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