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传播日前披露的2007年半年报显示,其1月至6月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35元,而稀释每股收益为0.34元。“稀释每股收益”正是新会计准则引入的一个全新概念,用来评价潜在普通股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以避免该指标虚增可能带来的信息误导。
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目前我国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主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票期权等。而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则被称为“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博瑞传播对其股权激励对象授予1600万份股票期权,对应的标的股份数量为1600万股。由于行权价格为14.89元,低于1月至6月博瑞传播普通股的平均市场价格24.80元,因此该股票期权具有稀释性。
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中向激励对象发行的股份可以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这部分普通股由于按照市价发行,导致上市公司经济资源流入与普通股股数同比例增加,既没有稀释作用也没有反稀释作用,因此不影响每股收益的金额;另一部分则是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此时上市公司可以利用的经济资源没有增加,但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却增加,因此具有稀释性,应当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
根据这一方法,我们可以计算得出博瑞传播需要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约为639.35万股,由于此时分子仍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在调整了分母后,其“稀释每股收益”便降至0.34元。
由于每股收益通常被用来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衡量普通股的获利水平及投资风险,是投资者、债权人等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评价盈利能力、预测成长潜力、进而做出相关经济决策的一项重要的财务指标。因此对于那些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复杂股权结构的上市公司,正确理解其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进而准确计算“市盈率”,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