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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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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第三方存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批量转换的公告
    2007年07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我公司各营业部已开始分步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保证客户正常进行证券交易及资金进出,我公司将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进行第三方存管的批量转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是指:为了最大限度的方便投资者,我公司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共同对已开通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银证转账且经我公司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数据核对无误的客户,通过系统实施批量切换,直接将其转化为第三方存管客户。

      二、本次批量转换的客户范围:凡已在我公司各营业部开立证券交易资金帐户且仅开通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银证转账的客户。同时开通多个银行银证转账的客户不在此次批量转换的范围内。

      如客户账户为我公司合格账户,转换后客户的交易与转账不受影响;如客户账户为不合格账户,则客户须到开户营业部办理资料补充完善工作后,方可进行正常资金转帐。

      三、批量转换实施日期:建设银行:2007年7月21日。工商银行:2007年7月28日。

      四、批量转换实施后,提请客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成功转换的客户,须在我公司规定期限(2007年12月31日前)内办理第三方存管三方协议的签约手续,逾期未签约的客户我公司有权暂停其资金银证转账的“证券转银行”功能,并禁止其办理转托管或撤销指定交易,直至协议签署完毕。批量转换实施日后,无锡地区客户可到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各网点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其他地区客户可到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预指定、并到相应银行网点办理确认签约手续。

      2、成功转换的客户,可通过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多种服务渠道进行第三方存管转账业务。个人客户可以使用银行网点柜面、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服务渠道,机构客户可以使用网点柜面服务渠道。

      3、成功转换的客户,可通过国联证券多种服务渠道进行第三方存管转账业务。个人客户可以使用电话委托、热自助、划卡委托渠道,机构客户可以使用营业部柜面渠道。

      4、未成功转换的客户,我公司将尽力以各种有效方式通知。原有银证转账渠道将关闭,敬请您尽快与开户营业部联系,办理向第三方存管转换的手续。

      五、为避免客户由于初期操作不熟练使资金转账失败,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买入证券或提取资金,若客户在第三方存管批量转换日后存在必须的资金需求,我公司特别提示客户在批量转换前,按原银证转账方式提前进行相应的资金转出或转进操作。

      六、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详情,可查询国联证券网站(www. glsc.com.cn),投资者有任何疑问,请尽快咨询您的开户营业部。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510-82588168。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