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07年7月16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2146元,累计份额净值2.3146元,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172,609,872.81元,本基金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1.80元。该分红金额可能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供分配收益进行调整,最终实施的分红方案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7年7月23日
2.除息日: 2007年7月23日
3.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26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7年7月23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2007年7月23日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7月26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7月2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7月25日起可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日及以后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光大保德信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开通光大保德信网上交易的客户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修改)。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07年7月23日前办理变更手续。2007年7月23日及以后申请办理分红方式修改的客户,修改后的分红方式将在下一次分红中生效。
4.权益登记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申请办理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
5.根据《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七.咨询办法
1.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2.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53524620;
3.本基金代销机构: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光大证券、兴业证券、东方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平安证券、银河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8日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自2007年7月18日至7月20日
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根据《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预告》,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拟以2007年7月23日为权益登记日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1.80 元。
鉴于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比例较高,为切实保护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决定于2007年7月18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业务,2007年7月23日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再另行公告。
在暂停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进行。
投资者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http://www.epf.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53524620咨询本基金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