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企业借款合同纠纷事项的公告
2007年07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源B 编号:临2007-041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企业借款合同纠纷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蚌民二初字第32号],因借款合同纠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于2007年6月21日向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冻结被告安徽华皖碳纤维(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7147840.59元或冻结、查封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裁定如下:
冻结被告安徽华皖碳纤维(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7147840.59元或冻结、查封其相当的财产。
安徽华皖碳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