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文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夏娣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原因为处置库存存货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杨树浦路地块转让收益入帐,预测三季度公司将扭亏为盈。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7年3月30日与上海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了《上海市杨浦区工业系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名下位于许昌路118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该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出让给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出让补偿总金额为3000万元。该地块占地面积为902平方米,该地块地上建筑物的面积为4651.5平方米,截止2006年12月31日帐面净值为:1488万元。
补偿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政府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厂房及建筑物成本、设备搬迁、人员安置等动迁补偿费。
本次资产出让对利润无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好对2003年底许昌路企业搬迁遗留问题的解决和人员安置。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人民币2,400万元提供担保,贷款到期日2006年1月,因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未还,中国进出口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6年12月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6)二中民初字第127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偿付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本金人民币2,400万元及相应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2007年3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7)二中执字第00545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划拨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财产。截止报告日,法院已划拨本公司银行存款25万元,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浦发银行136万股及孳息、锦江投资418,176股及孳息,冻结期限从2007年3月15日起至2008年3月14日止。
2007年3月21日,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达成和解协议,承诺于2007年9月底之前,分期偿还全部本金人民币2,400万元及全部应付贷款利息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支付的诉讼费用,合计人民币约2,550万元。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支付款项人民币14,517,710元。根据法院判决,本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有权向华源凯马追索,为此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该院已受理,案件受理号[2007]京二中执字1071号。
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可能带来的损失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2,550万元。
详见2006年8月25日、2007年3月26日、2007年4月10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
6.5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种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夏娣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种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夏娣
合并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种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夏娣
母公司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