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本行”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行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行的任何保证。
本行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行招股说明书全文。
持有本行股票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行本次发行630,000,000股A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61号文批准。本行本次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157,500,000股,占本次发行的25%;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数量为472,500,000股,占本次发行的75%,发行价格11元/股。
三、本行A股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7] 149号文批准。本行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南京银行”,证券代码“601009”;其中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472,500,000股股票将于2007年7月19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7月19日
3、股票简称:南京银行
4、股票代码:601009
5、A股发行后总股本:1,836,751,340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630,0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发行前本行股东所持本行股份自本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安排的承诺
本行第一大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行第二大股东法国巴黎银行、本行第三大股东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本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其持有的本行A股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157,500,000股股份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472,500,000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2、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南京银行
2、英文名称:BANK OF NANJING CO., LTD.
英文简称:BANK OF NANJING
3、注册资本:1,206,751,340元
4、法定代表人:林复
5、注册地址/住所:南京市淮海路50号
邮政编码:210005
6、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承兑、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7、主营业务:商业银行业务
8、所属行业:银行业
9、电话号码:025-84551008
10、传真号码:025-84551018
11、互联网网址:http://www.njcb.com.cn
12、电子信箱:boardoffice@njcb.com.cn
13、董事会秘书:汤哲新
1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
本行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除董事长外,其中五名为独立董事。本行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并可连选连任。
本行董事表如下:
(2)监事
本行监事会由七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由本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本行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本行监事列表如下:
(3)高级管理人员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列表如下:
15、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票、债券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表:
截止目前,除上述持股情况以外,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二、控股股东情况
截止本次A股发行前,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本行19.78%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持有本行12.99%的股份,是本行的第一大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3日,是根据南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由南京市政府组建的具有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职能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次上市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上市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表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630,000,000股
二、发行价格:11元/股
三、发行方式
本次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157,500,000股,占本次发行的25%;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数量为472,500,000股,占本次发行的75%,发行价格11元/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69.3亿元。
2、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宁永会验字(2007)第0048号)。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1、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216,427,084.48元,其中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196,840,000元,会计师费用13,152,255元,律师费用1,700,000万元,股份托管登记等发行费用1,078,043.02元,印花税3,356,786.46元,验资、审核费用300,000元。
2、每股发行费用为0.34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6,713,572,915.52元。
七、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5.08元(在经审计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的基础上考虑本次A股募集资金的影响)(未考虑当年利润影响)。
八、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0.32元(按照200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行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行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
(一)本行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行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行接受或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行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行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行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行住所没有变更。
(八)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变化。
(九)本行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行未发生除正常商业银行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行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
电话:021-68825188 传真:021-68820388
联系人:杨海、周扣山、姜颖、周继卫、叶平平、杨洋、林松、陈恺、陈晨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行运作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对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要求。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