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现金红利及每10股现金红利: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每股派发税前现金红利0.050元,每股派发税后现金红利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24日
除息日:2007年7月 2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30 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07年6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237,435.84元、按10%提取1,523,743.58元法定公积金,加之以前年度结转54,055,659.73元,减去本年已支付的去年红利10,750,000.00元,累积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7,019,351.99元。
200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6年度末总股本21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75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6,269,351.99元结转下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对于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10股为0.45元;对于法人股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10股为0.5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7 年7月 24 日
2、除息日:2007年7月2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 月3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7年7月24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华芳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
3、公司股东张家港市塘桥福利毛织厂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58438202
联系传真:0512—58441898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
七、备查文件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