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07年7月10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7月17日(星期二)上午在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本公司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钟珊群先生召集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珊群先生主持,逐项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除另有说明外,各项决议均为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以二票赞成、一票弃权(钟珊群先生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监事辞任的议案。
监事钟珊群先生由本公司股东之一的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提名并获股东选举为监事。现根据该公司的内部工作安排,钟珊群先生已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交了辞任书。监事会同意钟珊群先生的辞任申请。为确保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开展,钟珊群先生的辞任申请将于本公司选举新任监事的股东大会召开时生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选姜路明先生为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酬金的议案,同意监事酬金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姜路明先生若获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监事,建议其年度酬金为人民币61.3万元(含税);同时按政府和公司规定的统一标准享有相应的福利;监事出席或列席相关会议时,可按规定领取会议津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公司尽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上述第二项和第三项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7月19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姜路明先生,52岁,高级经济师,1982年毕业于辽宁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姜先生曾在辽宁省和深圳市多个企业及政府部门工作,在财务、金融和经济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姜先生2002年5月至2004年3月期间在深圳市野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在深圳市国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5年10月加入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07-020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2007年9月3日(星期一)上午十时正在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本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9月3日10: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及批准即时委任姜路明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任期自获选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
2、审议及批准关于监事酬金的议案。
候选人简历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2007年8月3日营业日结束时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本公司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本次大会。
2、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应当在2007年8月14日或之前,将出席上述大会的书面回复(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交回本公司。回复可采用来人、邮递或者传真的方式(参会回执见附件一)。
2、有权出席会议的内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本公司H股股份将自2007年8月4日至2007年9月3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内停止办理H股股份过户。H股的股东如要出席本次大会,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2007年8月3日(下午四时)或以前,送交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4、委托代理人:
(1) 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会议及参加投票,受委托之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 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委托人或其受托人正式以书面方式授权。如授权书由委托人的受托人签署,授权该受托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公证人公证。对于内资股股东,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及代理人表格必须于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或以前送交本公司,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对于H股股东,上述文件必须于同一时限内送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
(3) 如股东委托的代理人超过一名,该等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五、本次大会将选举一名监事以填补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因股东代表监事钟珊群先生辞任而将产生的空缺。新选举的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将由2007年9月3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根据本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监事候选人。股东有权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提名候选人,惟通知期于本次大会举行日期七天前结束。被提名的候选人亦须于会议召开七天前向本公司发出愿意接受提名的书面通知。董事会兹声明本公司股东-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已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名姜路明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滨河路北5022号联合广场A座19楼
邮政编码:518033
联系人:吴卫卫、左艳
电话:(86) 755 – 82945638
传真:(86) 755 – 82910496
2、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以作股票转让):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6室
3、大会会期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9日
附件一:
出席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二:
出席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注:回执和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