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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牌照下发之后,商业银行申请期货结算业务资格也已箭在弦上。
据有关人士透露,在近期的一次座谈会上,一些商业银行不甘落后于期货公司,认为出于公平竞争原则,也应该让银行及早加入金融期货结算业务的审批程序。而据了解,有关银行申请的行政许可规定———《商业银行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和期货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可能于近期公布。
在近期由监管层组织的一次关于股指期货结算业务的座谈会上,一些参会的商业银行向监管层呼吁,应及早让银行参与金融期货结算业务的审批程序。
“有关股指期货的各项法规、中金所的业务细则以及金融期货各项业务牌照的行政许可规定都已经到位,唯独银行参与股指期货的行政许可还缺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早申请获得结算业务资格的市场主体,或许会有‘先发优势’,率先开发和占有市场,这势必给由于政策缺位而晚获得资格的主体带来竞争的不公平性。”一参会人士说道。
据该参会人士介绍,鉴于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原则,有关银行申请的行政许可规定可能于近期公布,以尽早明确银行的工作内容,使其能够与其他主体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公平竞争。无独有偶,昨日证监会在其网站上公布的《加强证券期货法律体系建设、保障资本市场稳步健康发展》的公告中提到:“《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配套立法工作是中国证监会今年立法工作的重点之一。《商业银行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和期货结算业务管理办法(草案)》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据了解,银行参与股指期货的热情越来越高,在结算业务上的投入相当大。以最早开始筹备股指期货结算业务的民生银行为例,已经基本可以满足保证金存管银行、交易所、期货公司、保证金监控中心、会员服务系统等各方的业务接口要求,并早就协同中财期货进行仿真交易测试。交通银行也率先完成了交易会员“间接下单”的系统筹备工作。浦发银行和兴业银行也已先后于5、6月接入中金所进行结算系统测试。
其实,希望公平竞争的呼声不只局限于商业银行,一些期货公司也在座谈会上表示,符合要求的期货公司,在接下来的金融期货牌照发放时,建议可以“批量”出炉。上海中期金融期货部负责人于毅然也表示,为从客户交易结算业务公平起见,全面结算会员资格审批不应该落后于交易结算会员资格审批。
由于数十家期货公司申请时间相对集中,且经纪和结算业务两项牌照申请时间较为接近,预计近期可能陆续有批量金融期货业务牌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