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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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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资金投资A股几无禁区
    2007年07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政策允许投资ST类股票、涨幅超过100%蓝筹股

      ⊙本报记者 卢晓平

      

      记者昨日从权威渠道获悉,保监会对保险资金入市政策的调整,除了直接投资A股的比例由5%调整到10%之外,保险资金还获准投资ST类股票、过去12个月涨幅超过100%的蓝筹股等。但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保险资金平均持股比例已达8%—9%,接近新上限。

      据了解,保监会早在今年4月4日签署了《关于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保险资金入市政策作出了调整。但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在7月13日收到这份正式文件的。

      保监会这次对保险资金入市规定的变动,具体包括四个方面:

      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的余额,传统保险产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由不得超过本公司上年末总资产扣除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资产和万能保险产品资产后的5%,调整到10%。而投连、万能产品的投资比例维持原来相关规定;

      投资同一家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成本余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可投资股票资产的5%,调整为投资行业龙头企业、盈利能力强的企业可达到10%;投资同一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数量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10%,调整为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保险资金投资基金的比例为10%,但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所以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型基金上限可为10%;

      保险资金可以投资ST的股票,但需要报备监管部门;可以投资股票价格在过去12个月中涨幅超过100%的股票,但限定在蓝筹股范畴内。

      对取消不得投资ST股和涨幅超过100%股票等规定,专家称,这是明智之举。因为股改以来许多股票已翻几番,ST股也因重组等价值重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