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朱砂红矿区铜矿详查探矿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与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东北大队于2007年7月19日在江西省贵溪市签订《“江西省德兴市朱砂红矿区铜矿详查”探矿权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本公司拟以4,188万元人民币购买江西省德兴市朱砂红矿区铜矿详查探矿权(下称“朱砂红矿探矿权”)。本次购买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东北大队始建于1956 年,是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具有国家颁发的地质矿产勘查专业资格证书,主要承担赣东北地区各类固体地质矿产资源的勘探等工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朱砂红矿探矿权勘查区位于德兴县城西南18 公里,其东部与本公司德兴铜矿铜厂矿区相毗连,面积为3.18平方公里。根据资料,该勘查区范围内目前已查明推断的内蕴经济的资源量(333)铜金属量为37.79万吨;公司取得该探矿权后将开展补充勘探、可行性研究和开发设计等工作。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总价款为人民币4,188万元,该价款是根据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江西省德兴市朱砂红矿区铜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及结合市场情况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的。
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10日内,本公司向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东北大队支付1,250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后10日内,再向交易对方支付1,250万元人民币,其余1,688万元人民币在探矿权转让过户手续全部办完后10日内付清。本次朱砂红矿探矿权转让的最终完成还须获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取得朱砂红矿探矿权及对该勘查区进行补充勘探后,将有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源储量,提升公司的赢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六、备查文件
1、双方签订的《“江西省德兴市朱砂红矿区铜矿详查”探矿权转让合同书》。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