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各出资方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07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报道了《曙光股份并购剑指豪华客车》的文章,文章中提到“曙光并购常州长江客车,焦点落在了常州依维柯上,促使黄海客车与常州依维柯强强联合,才是真正目标。”。
一、传闻简述
2007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的B3版上报道了《曙光股份并购剑指豪华客车》的文章,文章中提到“曙光并购常州长江客车,焦点落在了常州依维柯上,促使黄海客车与常州依维柯强强联合,才是真正目标。”
二、澄清声明
1、报道中提到“曙光并购常州长江客车”,事实是公司与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海公司)和常州长江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长江客车)共同在江苏省常州市组建常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黄海),常州黄海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现金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比例;黄海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现金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比例;常州长江客车以实物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比例。此事公司已于2007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公司于2007年5月24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常州黄海实施中高档客车、中巴车和BRT部件总成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由丹东黄海向常州黄海单方增资实施中高档客车、中巴客车和BRT部件总成项目。
丹东黄海向常州黄海增资后,常州黄海的注册资本为26,085万元,其中丹东黄海以现金出资25,085万元,占96.17%比例;公司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占3.83%比例;常州长江客车不再持有常州黄海股权。此事公司已于2007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报道的书面材料。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