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书面函证后,作出如下公告:
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20日
股票代码:600681 股票简称:S*ST万鸿 编号:2007-060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股改动议,公司没有可供讨论的股改方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20日
股票代码:600681 股票简称:S*ST万鸿 编号:2007-061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武执字第336号执行通知书,根据《证券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该案的基本情况: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与本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已在重大诉讼事项公告中进行了披露(详见2007年2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武执字第336号执行通知书的内容:本案的(2006)武民商初字第21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本公司未履行,法院特通知本公司于2007年7月30日前履行如下内容,如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1)履行(2006)武民商初字第21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2)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
3、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对本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4、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武民商初字第214号应诉通知书
(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武民商初字第214号民事判决书
(4)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武执字第336号执行通知书
本次公告前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