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子公司宁波新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2007年07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07-017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子公司宁波新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6月30日,我公司与自然人徐百治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子公司宁波新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徐百治。
2007年7月12日,我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宁波新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007年7月13日刊登的《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权转让协议》第2.2款规定,乙方(指徐百治)应于我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协议后5日内,向我公司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第5.1款规定,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的,我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鉴于乙方未按期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5.1款的约定,经与徐百治协商一致,签定了《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书》,双方同意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终止本次股权转让话动。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