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其他事项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议情况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7月20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在建工锦江大酒店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Stephan F.Newhouse独立董事在伦敦参加会议,Peter G. Brown独立董事在多伦多参加会议,曾之杰独立董事在北京参加会议,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在上海参加会议。会议由查懋声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监事及公司有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公司自有房产抵押进行融资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经过审议,同意以公司自有房产抵押进行融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融资方洽谈及签署融资协议,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审议并接受毛裕民先生辞职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经过审议,同意毛裕民先生辞去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法定代表人、管委会主席等职务。从即日起生效。
(三) 审议并授权陈振鸿副董事长代行公司行政管理权及法定代表人职责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授权陈振鸿副董事长代行公司行政管理权及法定代表人职责。从即日起生效。
二、5800万股法人股转让进展情况
经2006年6月26日本公司第十五次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特种基金会与名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有关本公司5800万股法人股的转让协议。2006年8月,公司向政府有关审批部门报送了《关于本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
2007年7月3日,政府有关审批部门以电话方式通知本公司: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认为,对公司提出的申请暂不予批复。
三、查懋声董事长、毛裕民董事、Stephan F.Newhouse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辞职信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五次会议进行完第二项议程后,毛裕民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信,表示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本公司董事及相关职务。
在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五次会议结束前,查懋声董事长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信,表示决定辞去本公司董事和董事长职务。
在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五次会议结束后,Stephan F.Newhouse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信,表示决定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四、爱建特种基金会和工商联表示继续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鉴于5800万股法人股转让没有完成,在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五次会议上,公司发起人股东(非流通股大股东)爱建特种基金会代表和工商联代表向公司董事会表示:继续积极推进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