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9,528,187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7月2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6月12日经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7月2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7月2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没有安排追加对价。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在限售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6月12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直接送股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换取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获送3.5股股票。
本公司股改实施后未分配及转增过股份,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未发生变化。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该保荐机构认为:上海普天2006年7月27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上海普天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各自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锁定。
本次上海普天相关股东所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主体、条件、数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9,528,187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7月27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如无股本变动,免本项内容;如果某行没有数字,公司应该予以省略,序号作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