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075元(含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768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07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768元
●每10股转增10股,每1股转增1股
●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27日
●除权(除息)日:2007年7月30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7月3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8月3日
一、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7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于2007年7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分红派息实施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2007年7月18日的总股本5,844,880,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06年度现金股利共计约人民币1,348,713,594.5元,每10股派发人民币2.3075元(含税)。
2、根据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A股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768元。
2、本次红利分配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及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的现金股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2)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股东中个人股东由公司办理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股东中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股东的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方案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07年7月18日的总股本5,844,880,58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共计转增5,844,880,580股股本(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为3,929,211,680股,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为302,968,320股,境外上市流通股(H股)为1,612,700,580股。
转增后的总股本为11,689,761,16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为7,858,423,360股,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为605,936,640股,境外上市流通股(H股)为3,225,401,160股。
2、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分派A股股份于2007年7月30日直接计入“大唐发电(601991)”股东帐户。
3、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截至2007年7月18日,公司已发行的1.538亿美元的可转换为H股的债券,已有约1.181亿美元的债券转换为182,031,580股H股,转换前公司H股为1,430,669,000股。
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11,689,761,160股摊薄计算,2006年度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3元。
四、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发放日
1、本次派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27日
2、本次派息、转增股本除息及除权日:2007年7月30日
3、新增可流通A股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7月31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8月3日
5、本次现金红利及转增股本的中国境内分派对象:截止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27日下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咨询事项
咨询电话:010-83581428 010-83582217
联系传真:010-83581911
联系地址:北京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482号8层 邮政编码:100053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