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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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会成员9人,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发出表决票9票,截止会议通知确定的2007年7月20日下午17时止,共收到董事有效表决票9票。经审议,9票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继续实施东北金属硅基地建设的议案
同意控股孙公司开化元通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公司)出资360万元受让黑河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60%的股权,在完成股权受让后,以增资方式再出资不超过600万元,用于扩大再生产,具体增资事宜由元通公司股东会决定。
本公司2006年月10月18日召开的五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元通公司出资360万元受让黑河万丰工贸公司60%股权(内容详见2006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因该公司资产相关证件尚未办妥,故一直未能实施。
黑河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于2007年3月有自然人杜力和崔德发二人分别出资21万元和9万元设立。该公司已将黑河万丰工贸公司资产全部收购(资产评估值为1019.51万元),且土地、房屋等资产已办理了过户手续。元通公司共出资360万元分别受让杜力9万元和崔德发9万元的黑河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股权,受让完成后元通公司占黑河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60%的股权,杜力占40%的股权。该公司现有一台6300KVA铁合金热炉及配套办公、生活设施。
二、同意本公司董事会下增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由下列人员组成:
1、战略委员会:由王伟、吴建华及独立董事李伯耿三人组成。王伟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伯耿、何元福及董事季诚建三人组成,李伯耿任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何元福、杨瑞龙及董事汪福海三人组成,何元福任主任委员。
三、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全文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