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7 年6月29日召开的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6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1,986,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 股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 股派人民币现金0.9元,B 股暂不扣税)。
B股现金股息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07年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折为港币支付(中间价汇率为1港元= 0.9730元人民币)。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7月31日,除息日为2007年8月1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7年7月31日,除息日为2007年8月1日,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8月3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1、截至2007年7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至2007年8月3日(最后交易日为2007年7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高管股股息于2007年8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至其资金账户。
2、B股股息于2007年8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至其资金账户,若B股投资者于2007年8月3日办理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含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咨询联系人:吴勇军、刘逊
咨询电话:0755-26601139,0755-61368867
传真:0755-26601139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16 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 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07-14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为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听取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将于2007年7月31日(星期二)下午3:00-5:00举行公司治理网上交流会。届时公司管理层将就公司治理的现状、优化措施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交流网址为(http://irm.p5w.net/000016/),欢迎参与。
交流会相关资料请见公司于2007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16 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 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07-1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7】1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对照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报告如下: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董事局专门委员会还没有建立。
(二)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的情况。
(三)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
(四)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完整。
(五)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不够规范,也没有形成独立的会议记录。
(六)公司董事局没有及时审议常务副总裁曾辉先生离职事宜。
(七)公司存在向大股东报送未公开信息的行为。
(八)公司独立董事萧灼基先生因病住院,公司无法与其取得正常联系,导致其连续三次未参加董事局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公司治理概况
本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投资者权益的精神,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目前,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管理层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确保全体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力争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本公司治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长期以来,公司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应由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一律交由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并进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保证各股东的知情权。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完全独立,公司的董事局、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局
公司董事局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局按照《公司章程》、《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使职权;董事局的人数、构成和董事的选举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和义务,认真负责地出席董事局会议。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与构成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局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有效监督。
(五)关于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1)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管理制度;(2)财务管理制度;(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4)办公行政管理制度;(5)生产管理制度;(6)研发管理制度;(7)安全管理制度;(8)投资管理制度;(9)供应链管理制度;(10)流程创新制度;(11)品牌管理制度;(12)信息管理制度;(13)营销管理制度;(14)战略管理制度等方面,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作用。
(六)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局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任免均公开、透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按规定履行公告义务。公司在现有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的基础上,正积极着手建立更加科学、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使公司管理体制更加健全、有效。
(七)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今后公司在保持可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将更加关注所在社区的福利、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更加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
(八)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均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拥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董事局专门委员会还没有建立。
原因分析: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局财务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但公司还没有成立董事局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未得到发挥。
(二)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的情况。
原因分析:因校对不慎,公司于2004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200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网站上的200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关于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中,手机业务收入和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为“负”(原文漏写了“-”号)。公司已于2004年8月13日刊登了《更正公告》,对上述信息披露错误进行了更正。
(三)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
原因分析:由于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公司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5年修订)》中规定的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提前期存在误解,导致本公司在没有及时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在2006年6月8日申请提前20天发出召开本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提前期不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没有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时间召开。对于该事项,本公司已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监局做了报告并做出了解释。
(四)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完整。
原因分析:由于董事局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的理解存在错误,导致公司以下面两方面的资料代替股东大会会议记录:①记录股东大会召开过程的文件资料,包括记录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等的资料,以上资料中包含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的必备内容;②股东大会会议纪要:公司已在会后形成了股东大会会议纪要,并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局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等签署。公司没有按要求形成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导致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完整。
(五)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不够规范,也没有形成独立的会议记录;
原因分析:由于以下两个原因,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不够规范,也没有形成独立的会议记录:①为了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在公司召开董事局会议时,公司监事列席董事局会议,在董事局审议相关文件时,监事会成员已经充分发表了意见;②公司将《监事会工作报告》等监事会会议文件同时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审核,在召开董事局会议时,监事会成员已对这些文件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审议董事局会议文件和监事会会议文件的发言要点已经记录在董事局会议记录中,并在会后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和董事局秘书签署。因此,公司没有单独召集、召开监事会会议,导致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不够规范,也没有形成独立的监事会会议记录。
(六)、公司董事局没有及时审议常务副总裁曾辉先生离职事宜。
原因分析:公司常务副总裁曾辉先生已从本公司离职。但由于公司今年将进行董事局、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所以本公司计划将曾辉先生的离职事项提交公司新一届董事局会议审核,导致公司董事局没有及时决议免去曾辉先生常务副总裁的职务。
(七)、公司存在向大股东报送未公开信息的行为。
原因分析: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华侨城集团公司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向其报送未公开信息。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一)董事局专门委员会还没有建立。
整改措施:公司已对《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局财务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已提交公司于2007年6月6日召开的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2007年8月30日前报请董事局决定四个专业委员会的委员组成,建立起四个专业委员会。
公司董事局专门委员会成立后,将按照各委员会的实施细则规范运作,将在公司的战略制定、内部审计、人才选拔、薪酬与考核等方面发挥实质性作用。
责任人为董事局秘书。
(二)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的情况。
整改措施:公司已于2004年8月13日刊登了《更正公告》,对此项信息披露错误进行了更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水平,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责任人为董事局秘书。
(三)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已责令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相关制度的规定,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教育,确保今后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符合相关规定。责任人为董事局秘书。
(四)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完整。
整改措施:公司将从下次股东大会开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保证记录完整,保证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等必备要素符合要求。责任人为董事局秘书。
(五)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不够规范,也没有形成独立的会议记录。
整改措施:公司将从下次监事会会议开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召集、召开监事会会议,使监事会独立运作,并做好会议记录,保证记录完整。责任人为董事局秘书。
(六)公司董事局没有及时审议常务副总裁曾辉先生离职事宜。
整改措施:公司将在2007年8月30日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局换届的事宜,董事局换届以后,公司将在2007年8月30日前将免去曾辉先生常务副总裁职务的事宜提交新一届董事局审议。责任人为董事局秘书。
(七)、公司存在向大股东报送未公开信息的行为。
整改措施:今后,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的独立性,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公司向大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将经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形成董事局决议;同时,公司将向大股东提供的相关信息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属于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将及时予以披露;并按照《关于对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行为加强监管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7〕11号)文件的要求,履行其他有关义务。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一)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作出明确规定,此制度一直在使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和监事时采用了累积投票制度,在公司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也采用了累积投票制度。今后,公司将持续采用此项制度。
(二)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具体如下;
长期以来,公司一直积极学习国际先进做法,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不断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如下:
1、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化
为倡导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关系,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作为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规范。公司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构,并落实专人负责。董事局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考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落实、运行情况。董事局秘书处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公司董事局秘书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信息披露制度化
信息披露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根本内容,为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透明、有效”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使信息披露工作得到了市场和广大投资者的认同。
3、沟通渠道常规化
公司积极做好日常投资者来电、来函和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热情、耐心地回答投资者的提问,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公司还通过“请进来”的方法,适时安排公司高级管理层与证券分析师及基金经理见面,把资本市场对公司的看法和建议带给公司的管理层,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强化服务意识
在实际工作中,公司十分注重强化董事局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和工作责任感。
未来,公司将向先进的公司学习,努力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提升股东价值,使公司成为资本市场公认的投资者关系最好的公司之一。
(三)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主要措施如下:
面对激烈的竞争环境,公司围绕“创造卓越,成就梦想”的企业文化理念,举办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影响深远的企业文化及党建活动,如元旦之日泰山之巅的战略誓师会、历时一个月行程6800公里的重走长征路活动、参与人数达1500多人次的员工运动会等,这些活动都在一定程度上开启了企业文化和党建活动的创新风气,对弘扬康佳精神、焕发员工激情、营造良好氛围等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四)公司将争取实施股权激励机制。
公司已建立公开、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吸引人才,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为了建立更为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公司将争取实施股权激励机制。
(五)公司其它公司治理创新措施,实施效果,以及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的启示。
为推动人才发展,公司基于管理人员知识与能力管理项目,建立了“人才发展大厦”,系统描述人才培养的思路、方法和工具,并已经在骨干人员的能力提升方面开始运用:
1、在识别关键岗位的基础上对优秀人才进行盘点,为关键岗位人才设定职业生涯规划,并结合素质模型提出任职资格、专业应知应会等能力要求。
2、加大对关键岗位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力度,通过课内的LDP/MDP、讲师及课程体系、通用知识技能学习计划、专业考试及课外的轮岗、挂职、学习行动计划、群策群力活动、自学与反思等方式,全面提升关键岗位人才的素质和能力。
3、高中级领导高度重视和亲自参与人才培养,通过工作会议、人才发展会议、绩效谈话等途径来推动人才的发展,同时提倡“管理者就是培训者”的理念,通过实践分享、亲身授课对关键岗位人才进行培训。
4、以“国际化”为重点进行人才选拔、培养和发展,以变革和全球化经营能力为关键点,从长期、中期、短期的不同阶段考虑人才的配置计划和能力要求。
5、加强人才的引进力度和淘汰比例,要通过引进高级人才吸收新的管理思想和创新思维,加大末位淘汰的比例,不断增强人才队伍战斗力,提升管理人员素质。
6、对事业部总经理层级的管理人员不定期的做岗位调整或轮换,一方面培养人才并提高经营创新的动力,另一方面也是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举措。
上述举措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在大股东财务机构存款以及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报送未公开信息的自查情况。
1、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深圳上市公司在大股东附属财务机构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6】026号)的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公司在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附属财务机构存款的事项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表明,公司不存在在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附属财务机构存款的情形。
为了防范可能存在的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中作出了相关规定。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深圳上市公司在大股东附属财务机构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执行,审慎进行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有关决策,防止出现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问题,维护公司法人财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
2、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行为加强监管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7〕11号)的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公司向大股东报送未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表明,近年来,公司向大股东报送未公开信息的情况如下:
(1)月度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2)月度经营分析;
(3)年度经营计划。
今后,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的独立性,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公司向大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将经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形成董事局决议;同时,公司将向大股东提供的相关信息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属于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将及时予以披露;并按照深证局公司字〔2007〕11号文件的要求,履行其他有关义务。
(二)关于公司章程自查情况的说明
根据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的文件精神,本公司于2006年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和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了保持修订前后公司章程的连续性,在对《公司章程》(2005年修订版)进行修订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只对原章程(2005年修订版)中与《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不相符合的部分进行了修订。《公司章程》(2006年修订版)与《指引》的不同条款详见附件《关于公司章程自查情况的报告》。
自深康佳上市以来,中国证券市场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投资者、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关注越来越密切,对公司治理标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公司自身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的实践过程中和公司治理的程序、操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公司将不断积累经验、总结教训,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
未来,公司将着力彰显股东的平等权利,建设独立和有效的董事局,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打造一个高质量的上市公司。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