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财经要闻
  • 4:观点·评论
  • 5:时事·国内
  • 6:特别报道
  • 7:时事·海外
  • 8:信息披露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路演回放
  • A1:市 场
  • A2:基金
  • A3:金融
  • A4:金融·机构
  • A5:货币·债券
  • A6:期货
  • A7:环球财讯
  • A8:人物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中国产权
  • B8:产权信息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理财·钱沿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D33:信息披露
  • D34:信息披露
  • D35:信息披露
  • D36:信息披露
  •  
      2007 年 7 月 24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B7版:中国产权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7版:中国产权
    四大平台辐射力系列报告
    三位一体联动 上海联交所“辐射力引擎”提速
    借助资本经营预算 加快国有经济结构调整
    一周
    “国退民进”:国际PE在华新路线图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借助资本经营预算 加快国有经济结构调整
    2007年07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国资委研究中心资本市场研究部部长

      卢永真

      

      当前,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优化的任务仍然艰巨。从总体布局上看,国有企业行业分布过宽。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共有20个门类国有企业都有涉及;在国民经济的95个大类行业中,中央三级以上企业涉足86个行业,行业分布面为90.5%。从运行效率看,国有经济在一些行业中比重过高,资产拥有量与市场占有率不匹配,造成资源浪费。在军工、石油天然气、发电、机车制造等行业,国有经济比重过高,远远超出引导行业发展所需的投入。每一家企业的产权结构又比较单一,国有股权一股独大,没有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放大效应。

      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为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开创崭新局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建立后,从增量和存量两方面出发,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优化中央企业国有经济分布。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央企业应在行业中占有较高的比重,居绝对控制地位;对比较薄弱的行业,应加大对中央企业的投入力度,使其在行业中占主导地位,企业产权构成可考虑以独资或绝对控股的形式存在。在保持控股权的前提下,也要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强国有资本的放大效应,建立健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基础性或支柱产业,中央企业应发挥影响和带动作用,在行业中保有合理的比重。在中央企业作用未能发挥到位的行业,适当增加对中央企业的投入,使其在行业中地位大为增强,企业可考虑以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形式存在。在技术比较成熟、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性强的行业和领域,中央企业应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在竞争中优胜劣汰,不追求控股;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要有序退出。中央企业在新兴产业的发展中应起引导作用,应强力进入,引导行业的发展,并且随着市场的成熟程度逐步退出。

      其次,探索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协调布局、优化配置的模式。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要依靠中央与地方积极性,国务院国资委肩负着推进整个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的责任。在分别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过程中,中央与地方还缺乏应有的沟通,甚至存在一定的利益分歧和争议。随着中央企业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逐步推进并不断取得经验,中央与地方应加强沟通和协调,使国有经济作为一个整体,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更大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第三,加快试点,使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在一些行业率先取得突破。根据已经明确的调整目标和方向,选定若干难度相对较小并有一定代表性的行业作为突破点,按照所确定的国有经济在其中的比重,加大投入或加快退出,并通过多种市场手段实现结构调整的目标,进而达到布局优化。

      第四,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为着力点,加快中央企业重组步伐。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并积极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从微观市场主体的角度看,中央企业必须是大型企业集团或大公司,其中的骨干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要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的目标着手,加大行业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力度,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国有经济高效运行,加快发展壮大。通过市场化手段扶持骨干企业,推动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升国家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