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次发行,两种不同的认购价格,这一创新融资制度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中首度得到应用。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云维股份目前正在办理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根据上报给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方案,公司将实际控制人云南煤化工集团、控股股东云南云维集团资产认股发行与其他机构投资者现金认股发行的过程分开进行,其中向煤化集团和云维集团采用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5.38元;向其他机构投资者采用竞价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5.38元(云维股份昨日收盘价为25.5元)。
这一融资制度的变化与中国证监会日前下发的2007年第194号发行监管函密切相关。该函明确,董事会决议确定发行对象的,应当明确具体的发行对象名称及其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发行对象的,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一知名券商的保荐代表人告诉记者,之所以非公开发行中允许出现两种不同的发行价格,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控股股东通常情况下是以优质资产认购股份,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而一般发行对象是以现金认购。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两类股东认购的股份锁定期不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得转让,而一般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只有12个月。
上述监管函发布后,泛海建设于上周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的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补充,补充事项之一就是控股股东及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的确定,其中控股股东以资产作价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为18.55元/股。除控股股东以外,其他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一上市公司老总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再融资制度的这一变革提高了大股东通过非公开发行注入优质资产的积极性,因为如果向大股东发行的价格也定为最终的询价结果,大股东获得的股份数就会大幅度减少,进而影响其注入资产的动力。
当然,对于其他参与非公开发行的投资者而言,肯定希望向大股东发行的价格尽可能与他们一样,这样他们的风险就会降低,因此,两个价格最终将在市场博弈中达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