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30日(星期一)
●除息日:2007年7月31日(星期二)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8月3日(星期五)
一、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6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披露于2007年6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1,346,7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12,134,67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发放年度:2006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
4、对于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对于法人股东及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30日(星期一)
2、除息日:2007年7月31日(星期二)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8月3日(星期五)
四、本次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7年7月30 日(星期一)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31-86988888、83175518
联系传真:0531-86966666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22号中银大厦20层
邮政编码:250063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