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特别报道
  • 3:财经要闻
  • 4:观点·评论
  • 5:环球财讯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天下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7:汽车周刊
  • B8:汽车周刊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股民学校/高手博客
  • C8:专栏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2007 年 7 月 25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15版:信息披露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布公司公众评议沟通方式的公告(等)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久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等)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2007年07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07-14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867,114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7月25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8月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8月3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法定承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

      2、特别承诺:

      (1)贺州市电业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履行情况:贺州市电业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至今未上市交易。

      (2)贺州市电业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启动桂东电力管理层激励计划,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履行情况:桂东电力管理层激励计划暂未启动。主要原因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刚刚出台不久,处于试点阶段,相关规则尚需国资管理部门进一步具体明确。

      (3)贺州市电业公司承诺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2006、2007和2008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

      履行情况:贺州市电业公司在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桂东电力2006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金4元,合计派现比例超过了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达到了68.24%。贺州市电业公司关于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承诺已切实履行。

      (4)根据贺州市电业公司与IBERDROLA,S.A.,于2006年6月19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书》,IBERDROLA,S.A.,拟受让贺州市电业公司持有的桂东电力国有股共计45,460,000股,占桂东电力总股本的29%。该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贺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尚须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批准,目前正在报批过程中。IBERDROLA,S.A.,承诺若该等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由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该等非流通股股份应支付的对价,履行贺州市电业公司在桂东电力股改中作出的承诺义务。

      履行情况: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没有于桂东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股改方案实施时,贺州市电业公司已支付对价。

      (5)根据富川瑶族自治县电力公司与广西贺州供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6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富川瑶族自治县电力公司拟受让广西贺州供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桂东电力国有股共计150,000股,占桂东电力总股本的0.0957%。该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尚须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目前正在审批过程中。富川瑶族自治县电力公司承诺若该等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由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该等非流通股股份应支付的对价。

      履行情况: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没有于桂东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股改方案实施时,广西贺州供电股份有限公司已支付对价。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的要求,国信证券对桂东电力的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桂东电力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桂东电力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桂东电力此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867,114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3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5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