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严打三类
非法证券经营业务
2007年07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新华社电
日前,吉林省政府下发文件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大案要案,遏制非法证券活动的蔓延势头。
按照通知要求,吉林省政府将成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同时,各市(州)也将成立相应的协调领导机构。通知中进一步规定,吉林省将对三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进行严厉打击。一是严厉打击未经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擅自公开发行股票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变相发行股票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不得采用广告、公告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三是严厉打击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机构和个人从事股票承销和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