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公司董事会
关于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25.51%股权终止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权转让情况概述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深中冠,股票代码:A股000018,B股200018)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持有深中冠43,141,032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5.51%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2006年11月15日,本公司与深圳腾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投资公司”)签订了关于出售深中冠25.51%股权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标的股份转让的总金额不低于10,270万元人民币,即每股不低于2.38元。有关本次股权转让公告的相关内容,请查阅2006年11月16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本次股权转让工作和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上述股权意向性协议签署后,双方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多次就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腾邦投资公司和标的公司的资产质量、规模等情况,转股细节问题甚至重组思路等积极交换意见和进行了深入的商讨。期间,腾邦投资公司、深中冠公司也开展相应的资产审计、评估等工作。
二、本次股权转让终止的原因
自双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以来,国内证券市场持续向好,原双方拟定的本次标的股份协议转让价格偏低。近日,双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再次磋商,但由于市场变化等原因,双方未能就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终止谈判,终止上述深中冠公司标的股份的转让行为。
双方同意对在协商股权转让期间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相互承担保密义务;对已发生费用,各自承担;互不追究对方与《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相关的一切责任。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