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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20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7年07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07-031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20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7年7月22日发出召开2007年第 次临时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十五人,经传真表决,以十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向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再次提供委托贷款5400万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2月15日召开的2006年第21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5街坊90-2宗、90-3宗、90-4宗地块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向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议案》;于2007年3月8日召开的2007年第3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追加委托贷款的议案》;于2007年7月12日召开的2007年第1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再次追加委托贷款的议案》。现鉴于公司与中房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仍以控股子公司上海深恒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通过指定银行再向中房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共计5400万元,中房公司应提供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5街坊90-2宗地块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委托贷款具体发放方式由本公司与中房公司正式签订的《委托借款合同》及中房公司与本公司指定银行正式签订的《抵押合同》予以确认。

      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并全额调拨给上海深恒房地产有限公司使用。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