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9位董事,实到9位董事,5位监事和5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王港华纶印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07-019号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07-019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王港华纶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港华纶”)是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成立的,其中公司持有其68.75%的股权。为保证下属控股子公司“王港华纶”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2007年7月2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控股子公司“王港华纶”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1000万元。上述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上海王港华纶印染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浦东龙东大道5733号
3.法定代表人:黄杰
4.经营范围:针棉织品、化纤织品的加工、制造,印染用染化料、助剂及印染设备的销售、安装,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咨询服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5.公司经营状况:截至2007年6月30日,该公司账面总资产11,991.25万元,负债9,206.58万元,净资产2,784.67万元,2007年6月30日累计实现净利润58万元(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76.78%。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 1,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王港华纶” 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进行担保,是为了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为规避本公司的担保风险,公司与其签署了反担保协议,将“王港华纶”实际占用的价值为5000万元的上海龙东大道5733号的厂房、浦东新区龙东路1号的房产反担保抵押给公司,因此不会给公司带来连带责任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3,093.20万元,扣除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34,755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6.03%。
五、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1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王港华纶对公司提供的担保进行了反担保。从保护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对其进行担保,符合中小股东利益。同时我们注意到王港华纶目前资产负债率高于70%,希望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3,093.20万元,扣除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34,755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6.03%。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