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07年6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上,会议于2007年7月26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李民主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数为76,252,4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6,000,000股的60.5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方式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逐一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了:
1、关于收购湖南省浏阳市金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为76,252,44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弃权股份数为0股。
2、关于万载县熊猫烟花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出租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为76,252,44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弃权股份数为0股。
3、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国浏阳花炮(南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销清算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为76,252,44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弃权股份数为0股。
4、关于收购熊猫烟花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为45,914,62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为0股,弃权股份数为0股。
(以上第4项议案因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是关联股东,故回避表决)
二、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陈敏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议案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