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确发起人股东(不含控股股东)发起设立时
所持股份解禁日期的公告
2007年07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07-010】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确发起人股东(不含控股股东)发起设立时
所持股份解禁日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10月18日,原北京铁路局(现为太原铁路局)、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方投资有限公司共七家发起人股东签署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协议约定: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2004年10月28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时,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铁路局另行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根据发起人协议和控股股东承诺,除控股股东外其它六家发起人股东在公司发起设立时持有的481,000,000股股份解禁日期为2007年10月28日。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