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为关联交易:是
·交易内容: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我公司持股87.5%)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古北顾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村公司”)与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上海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住宅中心”)签订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新选址2号基地1号地块配套商品房项目(以下称“上述项目”)收储协议,按预测面积计算的收储总价暂为70300.1465万元人民币,收储单价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95元,高层住宅及经营性公建用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395元。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对公司的资金回笼或将起到推进作用。
一、关联交易概况
2005年9月14日,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宝山区顾村镇新选址2号基地1号地块的开发经营权,并与住宅中心签订了该地块的建设项目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5-019”号公告)。为此,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即顾村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
根据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市属配套商品房收储和供应管理暂行办法》,储备中心为上海市政府指定的市属配套商品房收储机构,负责实施市属配套商品房的收储供应,据此,2007年7月,顾村公司与储备中心、住宅中心签订了上述项目收储协议,收储总价暂为70300.1465万元人民币,收储单价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95元,高层住宅及经营性公建用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395元(收储单价与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当时中标后与住宅中心签订的项目建设协议书中的规定没有变化)。
顾村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储备中心与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两块牌子、两个独立法人、一套班子管理运作,故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18楼
法定代表人: 皋玉凤
注册资本:人民币42亿元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土地储备、开发,滩涂资源管理、开发、利用,旧区改造的投资(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2、上海土地储备中心(储备中心)
储备中心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两块牌子、两个独立法人、一套班子管理运作。储备中心是市政府设立的土地储备机构,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是上海市政府土地储备运作载体。储备中心专门从事土地收购储备和滩涂资源投资管理,主要职责:负责市属配套房基地储备和储备基地土地前期工作;除用于本市廉租对象用房外的市属配套房的房源收储;储备基地和所收储房源的日常管理等。
3、上海古北顾村置业有限公司(顾村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古北顾村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宝山区泰和西路3463弄116号
法定代表人:张慧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咨询服务;本企业开发房地产的配套设施建设;物业管理;室内装潢(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协议主要内容
储备中心收储由顾村公司于2005年9月14日中标并开发建设的上述项目,收储总价的计算方式为:收储总价=多层住宅单价×多层住宅总建筑面积+高层住宅单价×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经营性公建用房单价×经营性公建用房总建筑面积。暂按预测面积计,多层住宅总建筑面积45125.15平方米,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115971.73平方米,经营性公建总建筑面积1938.16平方米,按以上方式计算,收储总价款暂为70300.1465万元人民币(含地下车位)。
自房屋销售之日起,储备中心每月月末,将部分销售款项作为收储价款支付给顾村公司,储备中心支付的收储价款按每套已销售房屋进行支付,房屋收储价款的累计支付金额暂不超过该套房屋收储价款总额的90%;在上述项目销售完毕且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大产证后,甲乙双方结算收储总价款。如因对外销售价格高于协议约定的收储单价而导致顾村公司相关税费的增加及对外销售产生的代理、策划费用由储备中心承担。
顾村公司应于2008年3月底前取得项目全部《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在此后的三个月内取得项目全部《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即大产证)。
四、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与2005年9月14日所签订的《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新选址2号基地1号地块建设项目协议书》比较,本次所签订的《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新选址2号基地1号地块配套商品房项目收储协议》由于收储单价不变,故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引起顾村公司开发上述项目的收入额的变化,因此对上述项目的投入产出影响不大。该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资金回笼或将起到推进作用。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公告编号:2007-025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本次共有9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书面表决。经董事会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李军同志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经总经理提名,聘任李越峰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6日
附件:李越峰同志简历
李越峰,男,197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5年5月-1999年3月,在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置换开发部担任副经理、经理;1999年3月-2000年3月,在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工作;2000年4月—2006年6月,担任上海鼎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