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变更的公告
2007年07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及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本公司2007年股东会会议决议的有关内容,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占本公司总股本49%的股权一次性整体转让给意大利Eurizon Financial Group,上述三家股东分别转让本公司股权的15.68%、16.66%、16.66%。
本次股权转让前,本公司四家股东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比例分别为50%、16.68%、16.66%、16.66%。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将依法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Eurizon Financial Group、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家股东的出资比例分别为50%、49%、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准则中的规定,经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结合上述股权变更事项修改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内容。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178号)批准,中国商务部向本公司颁发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07]0259号)。本公司现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