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7月16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填写表决票的董事11人,实际填写表决票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置入资产评估基准日暨资产评估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6年9月27日四届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拟以所持沈阳物流中心、沈阳虎石台三库、沈阳铁西一库、大连仓库、郑州物流中心、郑州南阳寨仓库等六家仓储物流企业全部权益,所持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及位于天津、成都、咸阳等地的八宗土地使用权(以下统称“拟置入资产”)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为基准。
拟置入资产的原资产评估报告均已于2006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鉴于拟置入资产的原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均为2006年4月30日,在2007年4月30日后,拟置入资产的原资产评估报告均已过有效期,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之中,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本次拟置入资产的评估基准日调整为2006年12月31日,拟置入资产作价以其在新的评估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的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为基准。
目前,拟置入资产的重新评估工作已经完成,拟置入资产评估价格合计为32581.91万元(拟置入资产原评估价格合计为31264.82万元),具体数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的评估报告,但本次评估结果尚待完成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备案程序,并以最终在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结果为准。
本次评估基准日暨资产评估价格调整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不构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资产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进行了讨论、分析,发表意见如下:
1、中储股份及其股东单位、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上述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评估的中介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上述机构执业的利害关系,本次评估的中介机构具备评估所要求的独立性。
2、本次资产评估所采用的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用谨慎、适当,评估结论合理,反映了拟置入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
3、拟置入资产按本次评估结果作价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资产评估结论和资产定价原则合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
1、中储股份及其股东单位、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上述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评估的中介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上述机构执业的利害关系,本次评估的中介机构具备评估所要求的独立性。
2、评估机构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了勤勉尽责的执业要求,评估所采用的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用谨慎、适当,评估结论合理,公允地反映了相应资产的价值情况。
3、拟置入资产按本次评估结果作价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资产评估结论和资产定价原则合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关联方任职的韩铁林、姜超峰、李小晶、王学明、周晓红董事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该议案赞成票6票,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锭交割库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住所:无锡市锡沪路183号
2、法定代表人:李小晶
3、注册资本:1900万元
4、经营范围:物资的货运代理、仓储、联运;港口进出物资接运、起重运输设备的修理及零部件的生产、物资流通中的包装加工及配送;金属材料及制品、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纸的销售;房屋租赁。
5、与担保人关系:该公司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95%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6、2006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926万元
负债总额: 10526万元
净资产: 4395万元
净利润: 1521万元
(二)同意为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锭交割库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2009年6月30日止。
以上一、二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该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无锡中储不锈钢有色金属市场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在无锡地区的现货市场业务,公司决定投资50万元(公司占股100%)设立无锡中储不锈钢有色金属市场有限公司。具体议案如下:
公司名称:无锡中储不锈钢有色金属市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雪江
经营范围: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
该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07年8月11日上午9点半,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 年8月10日 15:00 至 2007 年8月11日 15:00。
该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07-014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07年8月11日上午9点半,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8月10日 15:00 至 2007 年8月11日 15:00。
3、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一次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为2007年8月7日。
4、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以采用现场投票或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
2、截止2007年8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置入资产评估基准日暨资产评估价格的议案
2、 关于为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锭交割库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07 年8月8日-9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联 系 人:胡华萍
联系电话:010-83673292
传 真:010-83673191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8号楼
邮 编:100070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07 年8月10日 15:00 至 2007 年 8月11日 15:00 ;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取得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 2);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 3);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同上)。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2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附件2: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投资者服务’项下‘投资者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3: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再点击新页面右上角‘投资者服务’,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登录’,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登录’。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附加码,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北京)010-58598851,58598912(业务)
010-58598882,58598884 (技术)
(上海)021-68870190
(深圳)0755-2598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