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暂行办法》 刘乐飞:“高、广、新、远”
2007年07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卢晓平
应如何深刻理解《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意义呢?就此,记者采访了中国人寿首席投资官刘乐飞。
他表示,《暂行办法》可以概括为四个字———“高、广、新、远”。
高,就是起点高。《暂行办法》吸收和借鉴了国际经验,引入了风险管理、托管管理、账户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体现了更高的专业化水准。广,就是范围广。《暂行办法》涵盖了成熟市场、主要币种和主要投资品种,不仅可以投资债券、股票和基金,还可以投资股权和股权型产品,甚至比某些发达国家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范围更广。新,就是观念新。比较前期的有关制度法规,此次《暂行办法》体现出监管机构更多的新观念、新思路。远,就是立意远。尽管在短期内保险境外投资的规模有限,但是,从长远看,《暂行办法》的出台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