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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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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高压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007年07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半年查处违法违规成效明显 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

      ⊙本报记者 商文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随着资本市场的日趋活跃,今年上半年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有所抬头。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建立健全执法机制,采取综合措施整合系统监管资源,强化执法,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主要在六个方面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一是密切配合司法部门加大对虚假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了一批违规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动案件;二是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严格上市公司重组的审核程序,防范各种违规资金进入二级市场;三是继续加强对证券中介机构的监管,对证券公司借壳上市采取了更加严格的审批制度;四是协调配合地方政府建立了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基本遏制了非法证券活动的多发势头;五是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了一批利用互联网的新型证券违法违规活动;六是公司自查与监管部门查处相结合,坚决打击利用“老鼠仓”等手段非法牟利活动。

      针对上半年年证券违法案件上升的态势,该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加大了证券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集中查办典型案件。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交易所实时严密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进行跟踪分析,发现违法违规线索,迅速报告执法部门。稽查部门在接到各类违法违规信息后,综合判断,联合行动,组织系统稽查力量展开案前调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立即进行正式调查。经过立案调查和掌握确凿证据后,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今年上半年,已作出34项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涉及16家上市公司、2家证券公司、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家其他机构,共对134人给予警告,对71人给予罚款,对46名自然人实施市场禁入措施。案件类型包括虚假陈述、未按期披露年报、证券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

      新闻发言人指出,行政处罚创新体制的建立,使得案件处理的效率大大提高。按照新的体制,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案件,在稽查部门完成调查后,将交由专职的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审理,行政处罚委员会按照"主审--合议"制的原则,由主审委员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根据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并主持听证,然后由处罚委员会合议做出决定。

      (下转封三)

      相关报道详见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