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9853120股,占公司总股本53.27%)于2007年7月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临时提案,要求在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中增加“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的预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7月27日上午9:00在上海浦东富城路33号香格里拉大酒店三楼盛事堂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家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2人,其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70,841,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068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41人,代表股份30,988,41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139,853,120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陈小津先生、聂成根先生、路小彦女士、谭作钧先生、孙云飞先生、吴迪先生、郭锡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彭荫刚先生、赵锡成先生、荣明杰先生、池耀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会前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以上十一人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选举陈小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40,6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 选举聂成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40,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弃权0股。
(3) 选举路小彦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41,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弃权0股。
(4) 选举谭作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41,1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弃权0股。
(5) 选举孙云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40,2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弃权0股。
(6) 选举吴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40,8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弃权0股。
(7) 选举郭锡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41,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弃权0股。
(8) 选举彭荫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40,7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弃权0股。
(9) 选举赵锡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40,7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弃权0股。
(10)选举荣明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40,5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弃权0股。
(11)选举池耀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40,5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07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临2007-022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王树森先生、傅德祥先生、陈金海先生、安晓非女士四位担任公司监事,并和职工代表监事李煜前先生、席鸣女士、虞奇立先生一起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选举王树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40,5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 选举傅德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41,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弃权0股。
(3) 选举陈金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40,7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弃权0股。
(4) 选举安晓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41,0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监事简历详见2007年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临2007-024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41,4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弃权66股。
由于公司已完成定向增发,并逐步实现中船集团核心民品主业整体上市的目标,为使公司主营业务更清晰明确,会议决定将原来的“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41,1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403股,弃权0股。
会议决定在《公司章程》第四条中,将原来的“公司的注册名称:公司的中文名称: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英文名称:Hudong Heavy Machinery Co., Ltd. ” 改为“公司的注册名称:公司的中文名称: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英文名称:China State Shipbuilding Co., Ltd”。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0,827,5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代表股份总数的99.9918 %,反对13,955股,弃权0股。
会议决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人民币38万元(含税)。本预案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9853120股,占公司总股本53.27%)提出的新增提案。
上述第四项预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预案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载的《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 颖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到会董事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8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1、李煜前:男, 1964年3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1981年至1985年在部队服役;1985年至1987年任沪东造船厂造机部团总支书记,1987年至1995年任沪东造船厂团委副书记、书记,1995年至1998年任沪东造船厂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1998年至2001年 任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助理兼党建办主任、加工车间党支部书记、管理科室党支部书记;2001年至2004年任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事部主任;2004年至今任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06年至今任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沪临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席鸣:女,生于1957年8月,大专学历。1979年至1982年任江南造船厂钳工、设计员;1996年至2000年任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筹建办公室主任;2000年起任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室主任、部长助理;现任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工务保障部副部长,监事会职工监事。
3、虞奇立:生于1955年7月,中专学历,中共党员,1971年至1976年在上海船厂船体车间工作,1976年至1980年在澄西船厂生产组船体工段工作,1980年至1983年在澄西船厂船体车间工作,1983年至1986年在上海公司职工中专学习。1986年至1987年任澄西船厂技术科工艺员,1987年至1992年任澄西船厂造船分厂工艺员,1992年至2006年任澄西船厂设计工艺所工艺员,2006至今任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监事、设计工艺所工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