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
二〇〇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的家数不超过十家(包括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认购方式(现金或资产):现金认购。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情况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0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07年07月15日,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学海先生主持,会议逐项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二〇〇七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二〇〇七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见本公告披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的内容。
(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预案;
2007年07月26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大信核字(2007)第0187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见本公告披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内容。
(三)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检查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四)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预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区间为4,000万股至7,000万股。在该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如果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则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的家数不超过十家(包括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以现金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20%,其它特定投资者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剩余部分。
5、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大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向其他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6、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07年07月2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购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其他的发行对象及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具体发行价格根据市场询价情况另行确定,但认购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如果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则本次发行价格的下限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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