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书面函证后,作出如下公告:
公司曾于2007年7月10日公告了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国恒投资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7日签署了《重组框架协议》一事,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正积极推动重组事项,尚无新的进展,公司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除该事项的实施进展情况外,到目前为此并在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消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6 股票简称:*ST迪康 编号:临2007—042号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获知:因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了迪康集团持有的本公司7489.7万股限售流通股。上述被冻结股份合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65%。冻结期限自2007年7月26日至2008年7月25日。
特此公告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