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民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兆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民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兆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琳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1)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按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调增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182,856.84元,全部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2)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调增2007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3,313,554.18元。其中:
2007年1月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得税影响额为1,459,303.65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所得税影响额为843,984.22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得税影响额为25,692.32元;存货跌价准备所得税影响额为1,012,002.52元,合计相应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和留存收益3,340,982.71元;
由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27,428.53元,相应调减留存收益27,428.53元。上述留存收益的影响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2,959,286.99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为354,267.19元。
7.3.2注1:福建鹭岛海鸥实业有限公司系由公司投资51%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海鸥实业有限公司投资49%共同投资组建的,南昌海鸥房地产有限公司系公司投资98.50%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海鸥实业有限公司投资1.5%共同投资组建的,武汉海鸥实业有限公司及广州昌鸥贸易有限公司系由福建鹭岛海鸥实业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南昌海鸥实业有限公司系由上海海鸥实业有限公司全资设立,故公司实际持有福建海鸥股权为95.10%,持有南昌海鸥股权为99.85%,持有武汉海鸥股权为95.10%。持有广州海鸥股权为95.10%,持有南昌海鸥实业股权为90.00%。成都红岩长力汽车弹簧制造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红岩长力汽车弹簧有限公司投资94.73%而控股,故公司实际持有成都长力股权为53.05%。江西省亚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长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收购后持有其50%股份, 故公司实际持有亚泰汽车股权为49.75%。(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长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江西省亚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占多数,对江西省亚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具有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注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调整上期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及上年同期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根据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公司”)与本公司2006年5月15日签订的《关于以资产订购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协议书》,南钢公司持有的上海海鸥、福建海鸥、海鸥房地产、香港海鸥的股权认购本公司当年增资发行的股份,本公司对上述四家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06年1-6月份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已将该四家公司纳入了合并范围,进行了追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