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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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7月29日召开了五届二十七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出席会议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家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00七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机构,规范和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度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三、审议通过了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本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本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制度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四、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结合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提出的要求,公司对现行《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