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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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89,656,881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6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200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5年8月5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公司股权分置方案没有安排追加对价。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并在遵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在遵循前述所有承诺以外,还分别承诺: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3、公司第一大股东阮水龙作出以下特别承诺:
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按照以下增持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1)增持股份的条件: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当公司A股股票成交价低于3.66元,增持人将发出以该价格或更低价格为限价的委托指令,以买入公司股票。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即2951万股。
三、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今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
本公司股改实施后未转增过股份,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未发生变化。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欧国际”)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 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的要求,华欧国际对本公司的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形成的结论性意见为:
1、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
2、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89,656,881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8月6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4、2006年8月7日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