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上半年破获
747起非法集资诈骗案
2007年07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华社电
记者30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机关上半年共破获747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挽回经济损失4.5亿元。
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提醒公众要注重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因此,社会公众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要认清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特征: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其他形式的还本付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同时,公众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