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暂停申购业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07年08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5月31日发布了《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业务及相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于2007年6月28日发布了《关于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业务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现将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申购业务情况第二次提示如下:
自2007年5月31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在暂停本基金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