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7年7月30日收到股东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药材集团公司提案,向公司股东大会推荐祝卫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按照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此发出关于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增加祝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祝卫,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曾任财政部人事司科员,财政部工业交通司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2年至2005年曾任广西红日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年金基金评审专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评审专家。
祝卫先生从事财务会计等工作10多年,具有较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系统掌握了会计、审计、证券、投资、企业管理等经济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近年来,主持编写了《乡镇企业会计实用手册》、《企业财务税收监督》、《财务会计实用指导》、《如何阅读会计报表》及《资产评估业务手册》等书籍十多本。并发表了各类经济管理、人事管理论文四十多篇。其中《化肥企业走出困境的财税对策》(《中国财政》)、《论我国利用外资的模式转换及对策》(《财政研究》)、《农机行业税负问题研究》(《工业经济内参》)等,形成了一定的影响。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31日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药材集团公司现就提名祝卫先生为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中国药材集团公司
2007年7月27日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祝卫,作为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祝卫
2007年7月30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