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胜大股东误买公司股票
2007年08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张韬
法尔胜今日公告披露,公司第一大股东法尔胜集团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过程中,因操作人员误将“买入股份”作为“卖出股份”,于2007年7月30日错误买入公司股票30万股,买入价格为7.30 元。
根据有关规定,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卖出公司股票六个月内再发生买入行为,其买入股票所产生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故集团误买入30万股股票产生的收益65.7万元归本公司所有,集团承诺于2007年8月3日前将上述收益划入公司账户。
同时,法尔胜还披露了集团减持公司股份的详情。公告披露,公司接到法尔胜集团函告,自2007年5月30日至7月30日下午收盘,法尔胜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8482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4%)。减持后,法尔胜集团尚持有公司股份77828761股(包括在7月30日减持过程中误买入的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0%),其中,有售条件的流通股为67029191股,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