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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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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大股东注资承诺期只剩14天
    2007年08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见习记者 林诗吟

      

      昨日,都市股份正式更名为“海通证券”,海通证券借壳上市划上圆满句号。同时,市场上关于东方集团将获注海通证券股权的传闻也越传越盛。

      东方集团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实业”)在去年7月份公布的《股权分置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中做出承诺,将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12个月内,对东方集团进行资产重组,注入金融或能源、矿业类优质资产,以有效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东方集团去年8月14日实施股改,至今已近一年,距离东方实业履行股改承诺只有短短14天。

      为此,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东方集团,希望了解注资进展情况。公司证券部人士对于市场广为传闻的东方实业将注入海通证券予以了否认。他表示,海通证券借壳都市股份上市时,作为股东的东方实业有3年不允许售股的承诺。因此,公司认为东方实业将海通证券注入的可能性不大。该人士进一步表示,东方实业无意注入金融类资产。

      作为海通证券的股东,东方实业做出了限售承诺,保证“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此为东方集团证券部人士否认注入海通证券的依据。但是,大部分海通证券的股东承诺“不上市交易或不转让”,而东方实业并没有提到“不转让”。正因为此,市场才会有东方集团将获注海通证券的预期,其股价也从今年年初的8.55元飚升至昨日的33.74元。

      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之前接受媒体采访已经肯定了会按时履行股改承诺,东方集团2007年一季度报也明确说明,资产重组并注入金融或能源、矿业类优质资产的事宜“将在承诺的期限内履行”。按照复牌日来算,在2007年8月14日之前,注资承诺必须得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