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临2007—025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证合同纠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为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发展”)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1,849万元,其中:1、本公司为华源发展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2007年7月11日本公司临2007—024公告中已作说明);2、为华源发展向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849万元。
近日,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一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因华源发展向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出现逾期,要求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代华源发展偿付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22,407,940.15元(其中借款本金为18,487,582.00元),市一中院已经受理,此案定于2007年9月11日开庭审理。
对此本公司正在采取积极措施,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目前公司及下属企业(含境内、境外)经营状况正常。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股票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编号:临2007—026
关于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质押标的发生变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曾于2006年2月24日与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源发展”)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华源发展”以其持有的江西新余华源远东纺织有限公司(下称“新余华源”)95%的股权和上海华源针织时装有限公司88.53%的股权作为本公司对华源发展向银行借款11,849万元提供担保的反担保质押标的。
近日,公司知悉上海华源发展在本公司未知晓情况下,擅自将用于为公司反担保质押标的新余华源95%股权出售给新余市国资委(详见2007年7月31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华源发展出售资产公告),此举将给本公司带来近1.2亿元的巨额财产损失的风险。
对此,本公司正在采取必要的措施,努力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股票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编号:临2007—027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上工申贝(证券代码:600843)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要变化。
3、公司除同日刊登的的公告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4、经咨询公司主要股东及公司管理层,截止目前公司没有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