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小可
出售新余华源远东纺织有限公司95%股权,不仅将给*ST源发造成投资损失约10215万元,而且还将损失迅速波及到另一家上市公司上工申贝的头上,将给其带来近1.2亿元的巨额财产损失风险。
继7月31日,*ST源发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新余华源95%股权以300万元转让给新余市国资委之后,今日,上工申贝发布公告称,这一出售股权正是公司为*ST源发借款提供担保的反担保质押标的,而且这笔借款已经出现延期,公司已面临银行的起诉危机。
两公司之间的事端源起于2006年2月24日,上工申贝与*ST源发签订了反担保协议,根据这一协议,*ST源发以其持有的新余华源95%的股权和上海华源针织时装有限公司88.53%的股权,作为上工申贝对*ST源发向银行借款11849万元提供担保的反担保质押标的。
据上工申贝透露,在公司为*ST源发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总金额11849万元中,上工申贝为*ST源发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为*ST源发向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849万元。
上工申贝表示,近日,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ST源发向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借款(由上工申贝提供担保)出现逾期,要求上工申贝承担担保责任,代*ST源发偿付借款本息共计人民币22407940.15元(其中借款本金为18487582元),上海市一中院已经受理,此案定于2007年9月11日开庭审理。
对此这起担保诉讼,上工申贝表示,正在采取积极措施,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
而案件尚未开庭,上工申贝从*ST源发的公告中发现,*ST源发在上工申贝未知晓的情况之下,擅自将用于为公司反担保质押标的新余华源95%股权出售给新余市国资委。上工申贝预计,此举将给公司带来近1.2亿元的巨额财产损失的风险,公司表示,正在采取必要的措施,努力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