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收购新华人寿22.53%的股份后,保监会再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收购了“东方系”另一成员———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集团”)手中的新华人寿股份。保险保障基金增持后,持有不低于30.554%的新华人寿股权。
东方集团今日正式宣布,为进一步调整公司的产业结构,集中资金开拓矿业资源项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每股5.99元的价格,将所持新华人寿9628.8万股股份(占新华人寿总股本的8.024%)转让给保险保障基金,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新华人寿股份。
该笔股权转让的总价款约5.77亿元,保险保障基金将以现金方式结算,此次转让给东方集团带来约3.09亿元的收益。东方集团表示,为集中资金开拓矿业资源项目,结算价款到账后,将用于公司矿业资源项目。
此次转让标志着东方集团彻底退出新华人寿,也意味着“东方系”将从新华人寿全线抽身。此前,保险保障基金同样以每股5.99元的价格收购了东方集团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新华人寿的6024万股股份。
加上保险保障基金此前收购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格林岛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所持新华人寿的12000万股、9012万股股份,保监会前后共动用了保险保障基金21.96亿元用来收购新华人寿36664.8万股,占新华人寿总股本的30.554%,成为了新华人寿第一大股东。
新华人寿成立于1996年8月,注册资本12亿元,因公司资金被非法挪用而遭调查,保监会随即决定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收购新华人寿三家“问题股东”股权。而来自新华人寿的最新消息显示,今年上半年新华人寿业务价值提升51%,保费收入147.92亿元,年度计划达成率53%,年度化保费增长率为32%,偿付能力达到162%。
权威人士对本报表示,保险保障基金进一步增持股权目的是稳定新华人寿的经营,确保投保人的利益,履行保障救助功能,保障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在保障公司平稳运行的情况下,欢迎其他有入股意愿的合适的股东投资新华人寿,从而保险保障基金实现有效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