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公告
2007年08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 205号文批准,于2007年8月1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7年8月1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本基金管理人统计,本基金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人民币38,247,875,096.39 元(不包括利息),已超过《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规定的120亿元(不包括利息)规模上限。根据《发售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对于最后一个发售日,即8月1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确认,确认比例为31%(保留到百分比整数位)。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及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注:基于本基金实际募集期只有一个工作日,即2007年8月1日,因此上述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公式较《发售公告》中披露公式有所省略。)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当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费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计算,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投资者提交的当日有效认购申请将按以上公式计算的比例予以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退回给投资者。
投资者认购款项退回金额=当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上述比例和金额未经审计,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的为准。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八月三日